描述
  • 该条例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制度,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认定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公布。同时,条例还规定了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制度,以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保护措施的实施和评估等要求。
    该条例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制度,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认定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
    该条例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制度,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项目...
  • 调查与建档 2025-02-2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非遗的调查工作,对非遗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并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此外,条例还规定要建立规范化的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了解非遗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非遗的调查工作,对非遗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并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此外,条例还规定要建立规范化的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非遗的调查工作,对非遗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并妥善保存相关...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非遗的调查、认定、记录、建档等保存工作,以及非遗的传承、传播等保护工作。同时,条例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格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非遗的调查、认定、记录、建档等保存工作,以及非遗的传承、传播等保护工作。同时,条例鼓励公民、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非遗的调查、认...